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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糾紛年年增 漏水居榜首 【2005/12/10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19.80.32.* 2005-12-10 08:26:00

## 購屋糾紛年年增 漏水居榜首 ## ■ 記者林韋任/台北報導【2005/12/10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MEDIA/3054309-1254227.JPG
購屋最好要找有信譽的建商,比較不會發生坪數不足、施工不良等交易糾紛。
記者曾吉松/攝影

內政部統計,購屋糾紛有逐年提高的趨勢。另外,第三季全台的房市交易糾紛有新變化,漏水問題成為糾紛榜首,停車位產權也首次擠入前五名,民眾購屋必須特別留意。

@ 交易過程 買賣都有隱性風險 @

房地產中古屋市場交易熱絡,投資客進場更讓房價居高不下。房仲業者說,買賣房子交易過程雙方都有隱性風險。

舉例來說,房子過戶前,買方有交付資金風險(假如賣方一屋二賣、房子遭假扣押等);賣方則有過戶後拿不到尾款的風險(如買方已將房子過戶給第三人、或設定給第三者等)。

@ 首次買賣 相關流程打聽清楚 @

根據內政部統計,91年到94年第三季,全台房地產消費糾紛件數共計2031件,購屋糾紛有逐年提高的趨勢,其中91年335件、92年384件、93年584件,但94年前三季就已高達728件。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協理吳癸森說,買賣房子技巧的掌握非常重要,一般會出問題的交易,大部分都是一方欠缺經驗,又碰到故意欺瞞的售屋人員。因此,不論是委託房仲、代書或自己處理,對於房子過戶流程、交款成數,或行政機關作業時間、習慣,都要有起碼概念,減少出錯的機率。

@ 第一二季 定金問題糾紛主因 @

房地產糾紛產生原因歸類,第三季由「房屋漏水問題」36件高居主要糾紛原因之榜首,不同於第一、二季都由「定金」返還居主要糾紛原因。第三季糾紛次多者為「契約審閱權」。

另第三季的「隱瞞重要資訊」27件、「停車位使用權」20件、「定金返還」及「施工瑕疵」各19件;其中「停車位使用權」是第三季新出爐的糾紛問題,在前一季並沒有購屋民眾向內政部申訴此類糾紛。其他如坪數不足、建材設備不符、終止委受或買賣契約、標的物貸款問題等爭議案件也有增高的趨勢。

@ 避免糾紛 付斡旋金前多想想 @

房仲業者提醒民眾,為避免消費糾紛,購屋支付「定金」及「斡旋金」時,應該深思熟慮。而仲介業者在提出斡旋金要求的同時,必須「主動告知」消費者還可以選用要約書的權利,否則將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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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054309.shtml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2006-05-18 08:13:06
## 買屋 檢測漏水有撇步 ##■ 記者李盛雯/台北報導【2006/05/18 經濟日報】

梅雨季節還沒過去,珍珠颱風就來報到,如何避免「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不但攸關身家安全,也是買屋賣屋雙方必須關注的焦點。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協理張欣民提出兩大自我檢測房屋是否漏水的妙方。第一步先看外觀。如果牆壁有潮濕感,或已經出現發霉和變黑,可能已經產生壁癌。

第二步利用大雨過後觀察屋頂、外牆、地面、浴室和窗戶,尤其是仔細察看牆壁接縫、陽台外推和頂樓加蓋的地方。連續雨天過後,如果有不平整的隆起、水漬、發泡甚至油漆剝落,八九不離十,都是漏水造成的。

漏水多半和供水、排水管線有關,最簡單的觀測方式是觀察牆壁有沒有油漆嚴重脫落及發霉、長斑。

房屋漏水的原因牽涉很廣,如果引發和他人的糾紛,要先釐清漏水的責任歸屬,如果漏水是在交屋前發生,原屋主理當要負責修繕。

信義房屋客法部協理張旭指出,如果房屋管線漏水的地方是屬於共同壁公共管線,應該由社區的公共基金支付,或全體戶數按比例分攤修繕費用。

如果漏水部分是與鄰居共有的共同壁、樓地板管線,則應該由住戶雙方共同負擔。不過要是自有管線漏水,就得自行承擔所有修繕費用。

周遭的大環境也很重要。要了解居家環境是否位於淹水區,張欣民建議購屋人幾個容易辨識的小撇步。

如果房子所處區域,一樓基地往上墊高二至三個台階,或是騎樓比路面高出甚多,很可能這個地區之前淹過水。此外,一樓不做住家或店面使用,反而是拿來停車,可能是居民因應淹水的變通之道。

中信房屋研究員林怡君叮嚀,梅雨季和颱風季看屋,觀察重點不同,因為發生漏水的情形不太一樣。梅雨是綿綿的下,所以要仔細看看有沒有被粉刷掩飾的壁癌痕跡。颱風過後看屋,要觀察是否有由門窗潑灑進來的大量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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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314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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