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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台退出住宅區 ## 林為洲(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中國時報 2005.12.08)
我國推動國家資訊基礎建設以來,需要建設四通八達的有線與無線網路架構,以達成語音、文字、圖像和視訊溝通死角的環境,藉以提高政府效能與企業競爭力。然而在開放行動通訊業務後,由於通訊需求劇增,行動電信業者為加強手機通訊效果,在包括住宅區的公寓、大廈樓頂等地點廣為設置基地台,招來民眾對電磁波影響人體健康的疑慮,造成近年基地台抗爭事件層出不窮,引發嚴重的對立衝突。
根據電信總局統計,現階段第二代、第三代行動電話以及PHS低功率行動電話基地台領有執照約四萬五千站台,而隨著民眾的健康意識抬頭,其中竟有高達七千個基地台遭致附近民眾的抗爭,也就是說平均每六個基地台就有一個被居民所反對。
行動電信業者為此頭痛不已,為了減少基地台遭到抗爭,多家業者在基地台外蓋起看板遮掩,或用黑色塑膠大筒套住天線,讓住戶以為是水塔進行偽裝,甚至在大樓租房間放置基地台,乾脆用沒有執照的黑站方式運作以維持通訊品質。然而這些偽裝或黑站,一旦被附近居民發現,即引發更強烈的圍剿抗爭,加深民眾對基地台電磁波更深的疑慮,尤其到了選舉時期,基地台抗爭的衝突幾乎天天上演,此種對立除惹起民怨外,亦對我國電信設施基礎建設進程產生嚴重阻礙,成了非得立即處理的民生與公共問題。
在兼顧電信基礎發展與消除民眾對基地台電磁波不安的考量下,相關部門除應積極規畫對業者的基地台進行整合,朝共構、共站的方式架設以減少住宅區的基地台數量外,政府部門亦應以身作則,提供一定比例的行政機關場所讓業者架設基地台進行共構。
另外由於民眾對基地台特性的不了解,儘管目前尚無直接科學證據指出基地台電磁波會危害人體的健康,但民眾對基地台電磁波的恐懼已是深根柢固,已非單純藉由科學檢測或說明宣導,就可以消除這種疑慮和抗爭。層出不窮的基地台抗爭,已經演變成社會政治問題而非技術問題,從法制面來看,要徹底解決基地台設置產生的民怨問題,有必要修改電信法對於基地台設置的相關規定。
在平息民怨抗爭考量下,筆者認為應該修改電信法第三十二條,限制都市計畫區內,基地台不得設置於住宅區土地使用分區,以及都市計畫區外之甲種、乙種建築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然而基地台數量減少代表通信覆蓋率的降低,如此勢必將影響通話品質。因此為了兼顧通信暢通與發展國家電信環境,比較好的辦法是由中央進行修法,明文強制除了中小學校之外的所有公共用地,包括道路、公園、各公家單位、行政機關等處所,需讓大哥大業者設立基地台,來平衡電信發展與民眾健康疑慮此一兩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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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12080090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