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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判拆 衝擊行情【2006/01/14 聯合報】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6-01-16 10:54:23

## 頂樓加蓋判拆 衝擊行情 ##■ 記者鄭育容/台北報導【2006/01/14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MEDIA/3115898-1282753.jpg
一項地方法院判決,頂樓加蓋租金所得還要分享全棟住戶。購買頂樓加蓋商品風險增加,市場交易受衝擊。
記者鄭育容/攝影

中古屋市場最搶手的頂樓加蓋產品行情「著涼」。由於法院判決一屋主除須拆除頂樓違建,還得分鄰居頂樓出租所得報酬,房仲業者認為將衝擊頂樓加蓋商品價格。仲介業怕惹禍,也祭出「三不保證」。

三不保證就是「不保證不拆」、「搬進後整修不保證不拆」和「目前沒被報拆,不保證以後不會被拆」。

台北地院日前判決,一名李姓屋主利用頂樓違建出租獲利,必須將5年租金所得,平分給其他樓層住戶,還得拆掉加蓋的木隔間違建,把頂樓所有權返還給所有住戶。

台北地院的判決凸顯購買頂樓加蓋物風險。永慶房屋古亭店店長馬先右表示,老舊社區只要屋齡超過20年的公寓,2/3都有頂樓加蓋違章,粗估台北市就有5萬棟,台北縣也不少,法院判拆違建,短期內買方信心將受衝擊,市場雖不致急凍,但價格將受影響,交易量變化還得觀察。

全台地方政府對頂樓違建拆除的認定依地區分有三項標準,台北市以民國83年為分野,83年以前既存違建列緩拆,高雄市則以民國57年以前為緩拆,台灣省則取消緩拆認定,違建一律即報即拆。

信義房屋企研室協理張欣民表示,緩拆不等於不拆,若遭人檢舉,也可能變成拆除標的,因執法趨嚴,違建的年份已不再是安心理由。

為免交易糾紛,永慶房屋已通令經紀人,凡仲介頂樓加蓋的物件,必要執行「三不保證」,除契約載明,還要口頭詳加解說,務必讓買方了解潛在風險。除永慶房屋外,各大房仲也都加強對買方解說相關風險,而且在買賣契約上加註頂樓加蓋物有報拆風險。

頂樓加蓋商品在房價高的都會區特別受歡迎,上下兩層樓總價雖高於同棟公寓一成以上,但使用空間具1+1的寬敞,自住或投資都比一般產品划算。一位房仲業者指出,頂樓加蓋商品一直以來都很好賣。

房仲業者指出,時下最盛行買頂樓加蓋後,適當裝修帶租約轉賣,投資客一轉手成交價又可高於同棟單位3-4成,報酬率可觀。

隨著建管法令緊箍,頂樓加蓋等違建遭取締拆除風險加大,一旦遭人檢舉報拆,買方就得損失當初多付出的一成房價、以及相關的裝潢費用,如果還將加蓋部分轉作出租,遭拆之後還得面臨違約賠償房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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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115898.shtml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6-01-24 16:06:52
## 違建出租一堆 學區住宿一屋難求 ##【TVBS新聞 2006/01/09】

http://tw.news.yimg.com/xp/tvbs/20060109/18/2278121948.jpg

學區附近寸土寸金,很多屋主看準商機,在公寓頂樓加蓋違建出租,一間隔成好幾間,1年下來光收租金就好幾十萬,但有學生向記者透露,要不是因為比較便宜,他們根本不想住,因為不僅空間狹小,而且逃生出口根本就被賭死,影響安全,房東賺了錢,也應該回饋住戶。

TVBS記者楊致中:「在學校附近,像這樣頂樓加蓋的違建,比比皆是,房東精打細算,一間可以隔成五間套房出租,一年下來獲利驚人。」

走進分租公寓,30坪大小隔成五間房,唯一的走道只有一個人寬,學生的鞋子幾乎沒地方放,但月租還是貴的嚇人。師大學生:「這邊嗎?6000塊啊,比如說學校像台大,學校公館附近,大多是這樣的價錢。」

1個月6000塊錢,房東光是這一層樓,每月近帳3萬塊,1年下來足足有36萬,但有學生說,要不是跟現實妥協,他們才不會選擇這樣的房間。師大學生周同學:「房客一樣抗議啊,抗議說你加蓋(頂樓)上面了,然後又加了鐵門,萬一一發生消防事件,你要往樓上走沒辦法上去。」

以老舊公寓來說,四樓房東,因為地利之便,最常在頂樓加蓋,安全門也因此被賭死,不過意外的風險,卻是由每一層住戶分攤,有學生說,房東大賺黑心錢,當然得回饋其他住戶,但記者走訪發現,很多房東根本住在外縣市,這樣的如意算盤,當然令人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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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tw.news.yahoo.com/060109/39/2qpbc.html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6-01-24 13:20:59
業者果然消息靈通∼∼
政府拆除違建,搶錢的動作已經開始了∼∼
別再心存僥倖∼∼∼



話題:全台列管違建逾50萬件 北市縣佔1/3 (中央社 95/01/24)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20518&cat_en=realestate_north2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6-01-16 11:21:00
## 頂樓加蓋約定專用 降低報拆風險 ##■ 記者鄭育容/台北報導【2006/01/14 聯合報】

金先生最近以560萬元購置頂樓加蓋屋,正在裝潢打算將頂樓隔間出租繳房貸。最近地方法院判決案例讓金先生犯愁,頂樓加蓋可能遭拆,租金要分給全棟樓住戶,該怎麼辦?

SOHO族蜜雪兒舉家搬進北市鬧區的頂樓加蓋公寓,正享受新家「空間加量」的喜悅,也看到同樣的新聞而憂心,擔心鄰居不爽舉報,陳小姐準備了幾份年節賀禮,挨家挨戶展開「睦鄰工作」。

法律專家提醒,頂樓加蓋屋問題多,多數鬧上法院的糾紛案確實為鄰里關係沒搞好,才引發舉報的情事,但法律面前,頂樓加蓋屋就是違章建築,下場就是拆除。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李岳洋表示,坊間習慣以年份區分頂樓加蓋會不會被拆除的依據,這觀念是錯誤的,有個發生在台北縣案例,原為甲住戶舉發乙住戶頂樓違建,最後甲乙兩方持有的違建都被拆了,甲住戶以自家是緩拆違建有恃無恐,但台灣省縣市已取消緩拆認定,違建一律拆除。

李岳洋表示,頂樓加蓋等違章建築的交易,對買方不利,法律認定買賣雙方在知情違章的情況下完成交易,日後若衍生拆除損害,買方須自行負責。

租用頂樓加蓋的房客也有風險,李岳洋表示,通常房客也清楚租用的是違建,一旦房子被拆,就得自己另外找房子,不過,若要保障權益,可在租約上註明若因違建拆除,房東須負損害及搬遷賠償,但實務上不見得會被房東接受。

想降低報拆風險,可利用同棟住戶同意約定專用,若能約定頂樓加蓋部分為共有專用,違章住戶較不需提心吊膽,就算同棟住戶賣房子搬進新住戶,依大法官解釋,新住戶若事先知情專用約定,就等同接受規約,不易有檢舉問題。

李岳洋強調,即使同棟鄰居都同意你專用頂樓空間,不在同棟大樓的鄰居仍可能檢舉你家違建,拆除風險無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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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3115908.shtml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6-01-16 10:55:51
# 個縣市認定頂樓加蓋違建標準 #
http://udn.com/NEWS/MEDIA/3115898-1283168.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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