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國勳章每戶有設置室內機房偷容積率嗎? |
發表者:小P 發表數:-17 IP:61.216.42.* | 2004-06-11 12: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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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開始取得的建照,好像是適用新的容積率規定,同樣的土地面積可建的樓層變少了,建商 |
回覆者:哀 發表數:-17 IP:203.74.252.* | 2004-07-27 13:26:20 |
To Jamie Lee, 謝謝您的提醒,這個建案的建商的確是出在未詳實告知。 另外獎勵停車位之問題,我記得營建署不是已經做出說明, 也就是公眾包函持有者本身嗎?我不清楚現階段獎勵車位還有 什麼問題。能否詳細告知應注意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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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工務局回覆 發表數:-17 IP:220.130.134.* | 2004-07-27 09:34:43 |
To Jamie Lee 之前貼文章有點衝,也先跟你致歉 很多建案的確都有室內機電空間,但是法勳真是扯的離譜 扯到畫在客廳的正中央,如果隔起來,客廳剩一米 所以,只要一提到機電空間,難免真的是一肚子氣! 之前Eric講了半天,也不肯正面回答問題 讓我覺得你跟Eric可能是同一人 後來才感覺不像,抱歉! 或許以您的專業,看到法勳的設計圖,大概也會覺得有點扯吧 實在不知有哪個設計師有辦法設計這樣的空間 另外,使用是一張紙沒錯,我講錯了,應該是成果測量圖 我兩份都有,只是一時講錯了 想到機電室,還有點心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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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工務局回覆 發表數:-17 IP:220.130.134.* | 2004-07-27 09:29:53 |
To Jamie Lee 因為機械室要有防火門直通避難通道。那怎麼設在客廳 正中央。我不瞭解圖是怎麼畫的也不想知道。 ---> 就是法國勳章畫出來的 這不是這系列文章的主題嗎 ? 二次施工同意書你也可以不簽阿,建商已經違反了〝誠實 告知〞的義務,你可以去消基會投訴。 ---> 他們已經被告了 我是個路人經過,沒必要受你的污辱,講難聽一點你買的房 子關我屁事,真是好心被狗咬 ---->不好意思,因為你的用語實在太像建商的口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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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amie Lee 發表數:-17 IP:219.68.44.* | 2004-07-27 09:28:06 |
TO:玲玲 1.抱歉,小弟PO了第一篇以後,就被人說是進來亂的。所以 先前有點火,不好意思。 2.權狀上怎麼寫要看建商最後送的圖怎麼畫,地政會依照圖 面去確認尺寸而已,晚一點來問問地政所:P 3.嗯嗯∼我把法規貼上來好了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民國 93 年 03 月 10 日 修正) 162條第2項節錄 機電設備空間係指電機、煤氣、給水、排水、空氣調節、消 防及汙物處理等設備。 所以我之前提過 這些不計容積的空間,裡面的設施是看個人要不要裝 4.不好利用方面,一般來說都建商沒顧慮到這邊。建商也是 建議打掉。個人建議找間室內設計公司,請設計師提出怎麼 使用的方法(在不拆機房的狀況下) 當然如果是在入口玄關旁的機房,直接開耐然一級的大面窗 再增加一扇耐燃一級的小門。可以兼作衣帽及儲物間。當然 機房放雜物沒有違法的疑慮。 5.真的很難用的話就要走變更使用執照(在已完工的狀 況),在不更動機房、陽台、結構的狀況下。改變機房的形 狀與長寬。不過這個會很貴。在還沒請領使用執照的狀況下 是走變更設計。變更設計的部分我想可以嘗試著和建商談談 看在竣工的時候辦理一次變更。因為他們是順便幫你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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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玲玲 發表數:-17 IP:61.219.250.* | 2004-07-27 08:53:47 |
不知大家為什麼動怒 , 看來看去大家都說得對 , 只是大家在意 的重點不一樣 , 像Jamie Lee 強調的是機房有分共用跟專有, 專 有的可以私用 , 但不能"拆" , 拆了就違法 , 另一方則強調是第 二施工的問題 ~ 我想請問Jamie Lee大大 , 所謂專有機房在權狀上會怎麼列示 , 會列入那一項 ?專有還是公共 ? 會特別列舉機房坪數嗎 ? 還 有一點我真的很納悶 , 如果機房為專有為什麼一定要在室內 設置機房呢 , 如果像我們買2房 24坪 , 室內只有十幾坪來說 , 多設置一個機房空間 , 也真的不好利用 , 多隔出一個空間 , 感 覺空間更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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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amie Lee 發表數:-17 IP:219.68.44.* | 2004-07-27 08:33:51 |
TO:哀先生/小姐 其實設計師/建築師在建商的壓力下,不得不畫出所謂機房這 種灰色地帶的空間。在小弟作設計時都盡量把他畫在未來廚 房的預定位置(給水、煤氣管線都可以在機房裡合法使用)。 第一是防火區劃不破壞,第二是非居室使用 Eric兄不願正面回答我猜主要這關乎所謂的〝眉角〞(台 語)設計師隨手抓都一大片,怎麼做生意怎麼做出口碑就是 在於這些〝眉角〞 小弟買的預售屋在信義計畫區裡就有所謂的機械室 小弟未來是採用矽酸鈣板來作機械室,外包電視櫃(雙面使 用電視櫃,裡面放設備外面放電視),所以說機械室的使用 是在於設計師的創意與想法。老實說純作住宅使用的房子, 除非違規的太誇張不然會被拆的機會很少 今天的重點就是您買房子的時候建商沒有〝誠實告知〞 所以將違規使用的面積當成權狀面積在賣,造成大家的不滿 如果今天建商有明確列出權狀面積、機房面積、公設面積 那買不買的權力是操縱在自己手上。所以小弟會建議您走救 濟的方式向消基會告發。給建商一個警惕,伸張自己的權力 另外還要提醒您關於車位的部分,有很多建商也沒事先告知 就把〝停車獎勵車位〞當作私人車位在賣。這個部分的價差 也是有的,小弟不瞭解您的案子。只是順便提醒您 理性的討論能解決您的疑問是小弟樂於見到的 感謝您能理性的與小弟討論問題,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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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amie Lee 發表數:-17 IP:219.68.44.* | 2004-07-27 08:12:37 |
TO:不敢具名的工務局回覆 1. 無法正常使用是你認為的,而不是作不出來的 建商爛固然是事實,但是你可以請優秀的設計師利用室內設 計的手法來解決。自己想不到就不要說人家作不出來 2. 我之前已經提過在請照的時候要送〝專有〞與〝共用〞的劃 分圖,今天您客廳的機房被建築師畫在〝專有〞的範圍內 這間機房就是屬於您私有的機房。你把機房拆了會破壞防火 區劃這就是違法的地方。至於用防火材料更換做成衣帽間、 儲藏室、更衣室等等非居室的使用空間。我就不相信拆除隊 的會來拆。因為第一是非居室使用,第二是維持原有防火區 劃。 至於你在機房裡面要不要設置空調、廚餘、等設備,沒規定 要加。也沒人強迫你加 2. 看到後面越看越好笑 使照只是一張紙,看不到圖啦 不懂沒關係,我教你:去申請建物測量成果圖就可以看到機 房、陽台與室內的大小與尺寸。只是地政測的圖精度不太好 3.另外在違建拆除原則裡面,機房違規使用與陽台外推都是 屬於報備待拆的部分,北縣報備待拆的案件還有4萬多件 包括總統他家也是屬於報備待拆,要等拆除隊來還有得等 再強調一點,我對無法理性討論的朋友只有一句話 :管你去死 能願意理性討論或是有疑問的朋友,雖然小弟剩餘時間不多 但是小弟還是會盡可能的挪出時間來解決大家的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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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amie Lee 發表數:-17 IP:219.68.44.* | 2004-07-27 07:52:26 |
TO:不敢具名的工務局回覆 1.單位錯是指你所獲得的答案並不是重點 關於消防部分的回答應由消防局回答你 2.〝10% 不計入容積率誰不知? 〞你一直喊10%,請問是什麼 的10%?是建蔽樓地板?容積樓地板?總樓地板?還是基地 允許容積的10%?不懂就要多看,一昧的亂罵只會讓其他的 苦主少了一個可以詢問的管道 機房在客廳的狀況可以利用設計的手法來解決 因為重點不是你怎麼用,重點是在防火時效 換句話講可以利用耐燃一級的材料去更換現有牆面(不是拆 除,而是更換)塑造另一種空間。 3.二次施工同意書你也可以不簽阿,建商已經違反了〝誠實 告知〞的義務,你可以去消基會投訴。我是個路人經過,沒 必要受你的污辱,講難聽一點你買的房子關我屁事,真是好 心被狗咬 你講的一定是笑話,機房在客廳正中央,這樣建照一定不會 過。因為機械室要有防火門直通避難通道。那怎麼設在客廳 正中央。我不瞭解圖是怎麼畫的也不想知道。對於只會亂罵 的人∼關我屁事,冤有頭債有主,這麼會罵請去找建商罵 房子又不是我設計的也不是我賣給你的,關我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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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哀 發表數:-17 IP:61.63.87.* | 2004-07-26 17:45:07 |
To Jamie Lee, 非常感謝您的解說與教導處理方式。 之前網友會與Eric有激烈的辯論,就是因為Eric從來都不正面 回答網友,機房做二次施工到底是否違法的問題。 其實就像您說的機房本身是合法的, 但做二次施工變更為其他用途(住家)就是違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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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工務局回覆 發表數:-17 IP:220.130.134.* | 2004-07-26 16:55:58 |
再補充一下,你們有沒有搞清楚大家的問題 ? 大家在乎的是,建商把機房設置在如果不拆除,根本無法正常使 用這個房屋的地方,而二次施工又要住戶自己簽同意書,再騙住 戶是政府規定,或是網路上也有人跳出來說,機房是自家空間, 你拆掉根本沒關係 違法的事情就是違法,合法的事情就是合法 有一天,要是我買二手屋,調出使用執照發現室內面積在客廳畫 了一大塊是機房,而原屋主是自行打掉使用的 我一是不買,二是狠狠砍他的價錢 不然誰要擔違規使用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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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工務局回覆 發表數:-17 IP:220.130.134.* | 2004-07-26 16:50:03 |
笑死人了! 1.我是去問工務局局長信箱,工務局由使用管理課回覆我 的,如果單位錯了,請去問工務局 2.我從沒說機房違法,因為機房在法規裡本來就是可設置 的,10% 不計入容積率誰不知? 問題是,建商把機房畫在你家 客廳,你能不拆嗎? 3.在簽約時,建商就要客戶自己簽名二次施工同意書,最後違規 使用的責任消費者扛,到時你們這些人大概又會跳出來說風涼 話....你們會說,誰叫你們自己要簽名二次施工,建商可沒錯呢, 建商依法把機房畫在你家客廳正中央,於法有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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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amie Lee 發表數:-17 IP:219.68.44.* | 2004-07-26 15:28:34 |
嗯嗯∼我開始慢慢體會Eric的感覺了 你們有疑問提出來,解釋給你們聽 你就開始喊〝實在很受不了一堆人好像很懂,然後進來亂講〞 告訴你機房本來就是合法的 你自己打掉當房間就是違法的 自己不懂還要說人亂講-.-真是民主的社會 機房還可以分專有機房(每一戶劃分的專有機械室)與 共用機房(台電授電室、發電機室、消防泵浦室....等等) (這個要看建築師送照的時候怎麼畫分專有與共用的區域) 不懂的話要多聽多問,亂罵人是沒用的 最後提醒你一下,你問錯單位了你應該去〝使用管理課〞問 施工課是管放樣勘驗,材料查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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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工務局回覆 發表數:-17 IP:220.130.134.* | 2004-07-26 14:57:52 |
實在很受不了一堆人好像很懂,然後進來亂講 告訴你們,室內機房就是機房,永遠不會是合法的室內空間 這一系列的討論,我拿去請教工務局了,大家請看工務局的 答覆: -------------------------- 敬啟者: 目前在網路上,許多人在討論室內機房二次施工變更為室 內空間是否為合法的問題,由於我們實在並非專業人員,加 上有人使用工務局的名字回答說,室內機房空間是完全的私 有空間,完全沒事,請問是否真的如這位自稱是工務局先生 所回答的一樣? 在此附上這些討論的網址,非常希望工務機關的長官們, 能替我們釋疑 http://forum.url.com.tw/forum/forumgetmsg.asp? Discuss=561&Page=2&Sort=2&ID=86440&ID2=86440&Rep=864 91&Mode=1&days=-1364&gb=1 回覆單位 : 工務局施工管理課 回覆日期 : 93年07月20日 聯絡電話 : 02 回覆內容 : 本案所稱機房係依建築物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 一六二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所設置之「機電設備空間」,屬 非供居室使用之空間,應以見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分間 牆、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當層地板區劃分隔,故不得 於領得使用執照後二次施工擅自拆除或違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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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amie Lee 發表數:-17 IP:219.68.44.* | 2004-07-26 14:11:22 |
即使是公設也是有分為〝專有〞與〝共用〞 向是車位也是屬於專有的部分 至於專有與共用的劃分,找建築師要 因為這個資料在送照的時候一定要附 所以建築師一定有這個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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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Jamie Lee 發表數:-17 IP:219.68.44.* | 2004-07-26 14:07:39 |
關於車道的規定是在50部車(含)以上時需要雙車道 照您的說法來看應該是B2與B3合計車位沒超過49部 至於臨棟建築物距離根本是笑話 建議你去罵罵那個業務 自己建築物的土地都管不好了還去管鄰房會蓋在哪裡 如果那位業務說的是真的,那我想全國的建築師都可以跳樓 了 因為業務說了算(個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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