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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花園』違法拓建,誘買家簽二次施工同意書避責【蘋果日報】
發表者:麗源賤商!爛!爛!爛  發表數:-17 IP:61.62.93.* 2004-08-16 19:17:36

93/8/16

天心代言天星花園違法拓建
誘買家簽「二次施工同意書」避責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蘋果》踢爆麗源建設販賣違建屋
後,再度發現該公司在北市由藝人天心所代言的「天星花
園」,竟同樣是違建屋;《蘋果》記者發現該公司在販售過
程中不斷強調陽台外推「是違法,不過沒問題!」並誘導買
家簽訂《二次施工同意書》。消保官痛罵業者此舉根本是
「知法犯法!」


麗源建設販賣違建屋

替「天星花園」代言的藝人天心獲知此事後,透過經紀人表
示:「與建商合作前看過對方的證照,也都很小心,不知道
他們竟賣違建屋。」

銷售員:拓建沒問題

而麗寶機構副總何昭宏雖承認違法,但他說:「將陽台拓成
屋宅只是增加室內使用空間,並未影響到坪數價格及結構,
只是在陽台處加個窗戶而已。」麗源建設協理許耀銘則說,
住戶都知道陽台外拓成住屋一事,「也簽了二次施工同意
書。」

對此,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管理課長黃俊凱提醒,建商常
會要求住戶簽下二次施工同意書來規避法律責任,消費者應
特別小心。消保官指出,就算消費者與業者簽訂合約,但建
商的作法「一樣違法」!

《蘋果》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屋外陽台已遭建商違規外拓成
住屋,而銷售員還大言不慚地說:「我們客廳這麼大,就是
因為陽台外拓改建的,不過不會影響房屋的主結構,而且已
經取得執照,沒問題。」

改變結構地震易塌

位在士林區的「天星花園」在藝人天心加持下大出風頭,幾
乎熱賣一空,目前只剩三戶空屋。當記者告知「天星花園」
現住戶違建情況時,住戶反應不一。一名劉姓住戶驚訝地
說:「這怎麼可能是違建,我不相信。」另名鄭姓住戶則表
示:「反正已經買了,有問題以後再說。」

建築師黃文生也指出,建商陽台外推,已違反《建築法》違
規變更的規定,且很可能會導致建築物結構改變,未來若遇
到地震災害,牆面坍塌、?礸鶞漸i能性大增。

違建未告知屬詐欺

【張峻瑋、吳嘉億╱台北報導】台北縣消保管梁明圳指出,
建商違規將陽台外推,有義務明白告知買方,否則就屬詐欺
行為。他並提醒,部分不肖建商還會在買賣契約加上有關二
度施工的排他條款,試圖推卸責任,民眾簽約時要看清合約
內容,並在交屋時逐項驗收,才不會受騙。

可撤銷合約求償

梁明圳表示,消費者購屋簽訂契約時,要特別注意合約中是
否有類似「建物若違反政府相關法律須變更時,買方不得向
公司索賠」的二度施工條文,一發現即應請建商說明清楚。
吳鴻奎律師也指出,建商若未事先告知違建,即涉及《刑
法》詐欺罪,民眾除可向警方舉報提告,而依《民法》規
定,消費者被欺騙或脅迫者,得以撤銷合約請求賠償。而建
商若以詐欺手段使房屋與裝潢受損害,民眾也可依法請求損
害賠償。

購買房屋注意事項:

◎每月付貸款不超過薪資三分之一
◎付定金前先看清契約
◎雨天時觀察房子有無漏水
◎確認實際坪數及建商執照
◎向原子能委員會查詢是否為輻射屋
◎請業者提出防火、防震檢測報告、空調、化糞池管線防污
染措施

求助電話:

各縣市消保官:1950
消基會台北總會(02)2700-1234
中區(04)2375-7234
南區(06)241-1234
南屏(07)225-1234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回覆者:Frankie 發表數:-17 IP:220.137.111.* 2004-08-27 20:27:32
台北市抓比較嚴
台北縣執法比較鬆
回覆者:參考看看! 發表數:-17 IP:218.167.195.* 2004-08-23 22:48:55
用全文檢索找到的資料參考參考囉!

44 - 討論話題:湯泉美地陽台外推,違建要拆除 作者:湯泉
討論內容:新竹市及竹北許多有陽台外推建商二次施工,小心
被提報違建,
新竹市據我知道的知名的建商蓋的工地都有這樣的陽台外堆
二次施工的問題,要小心.

10/7 奇摩新聞刊登了湯泉美地違建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031007/34/851n.html

兩年前,位於台北縣新店市的「湯泉」是許多人的夢想,美
到有人願意將二十年努力而來的所得全數投入;如今,湯泉
卻成了許多人的噩夢!建商為了促銷,不擇手段地隱藏夾層
屋的違法事實,及不顧消防安全的考量,違法將臥室防火間
隔牆打通,賺走暴利後,留給八百多個家園隨時面臨被拆的
夢魘。
手拿著湯泉廣告宣傳單的溫先生,回想起兩年前編織的美夢
時,深深地嘆了一口氣說:「唉!被騙得好苦,原本全家人
要在這團聚,誰知道小孩還是得寄住在外婆家。」

原來,任職於電子公司的溫先生,因為工作的關係,一直在
台北市南港區租房子,老婆與二個小孩則都寄住在台中娘
家。一家人長期以來分隔兩地,溫先生不僅錯失陪伴小孩成
長的日子,還得獨自忍受孤單寂寞,因此,溫先生最大的願
望,就是買房子,讓一家人團聚。

兩年前的某一天,信箱的DM,吸引了溫先生的目光,「換
個好環境,讓自已與家人天天年輕」、「讓全家如同置身度
假村的歡享相聚時光」這不就是溫先生每天努力工作的目標
嗎?於是,在一個天氣晴朗的星期天,溫先生特地下台中接
老婆、小孩,一同來到湯泉的工地,參觀當時分隔成兩層的
挑高樣品屋。

回憶當時狀況,溫先生斬釘截鐵地說,銷售小姐在介紹挑高
的樓房時,還特別強調,花五十坪的價錢,可以使用七十坪
空間,未來可以隔成四個房間,房間的空間還很大,小孩長
大才會有獨立的空間。

至於面對夾層屋的問題,銷售小姐很有經驗地說明,一般會
遭到拆除命運的夾層屋,主要是四米三或是四米六,而六米
的挑高空間,在夾層屋中是屬於合法使用的,因此,要他們
不用擔心被拆除的問題。就這樣,看著樣品屋溫暖精美的裝
潢,小孩子高興地跑上跑下,開始分配自已的房間,溫先生
夫妻倆更是幻想著全家團聚的情況,就這樣訂下了房子。

今年的二月,溫先生一家夢想了兩年的預售屋終於完成,接
著開始裝潢隔間。依照建商樣品屋的規劃,溫先生將六米的
挑高空間分隔成兩層,採歐式風格、原木地板,投入將近一
百五十萬的裝潢費用,感覺比起樣品屋有過之而無不及。

原本預定在六月全家搬入的溫家,就在圓夢的前一刻,居然
收到台北縣工務局的公文,指出夾層屋屬於違建,將依法派
員前來拆除。溫先生無力地說:「原本以為能夠全家團聚,
想不到投入畢生心力,得到的竟是隨時不保的家。」

溫先生一家的故事,在湯泉不只這一處。像是服務於幼稚園
的蘇小姐、科技公司的林先生、醫院高級主管連小姐等,都
是被樣品屋矇騙,聽了相同的六米高合法的說詞,目前都面
臨家園被拆的噩運。就在分別向建商求援,卻無任何友善回
應下,他們才決定團結起來,向立法委員孫大千、台北縣議
員吳善九等人,尋求援助。

據立法委員孫大千的書面表示,湯泉的建設公司寶路集團,
歷來採取的廣告促銷手法,向來都意圖以不實的文宣資料,
及所附的平面設計圖蒙蔽大眾。

像是溫先生等人,就是以不實的平面設計圖、裝潢示意圖及
口頭說明,將室內配置成四房二廳,還表明如此可省房屋
稅、地價稅、管理費等,並保留水電管線以便日後續做夾層
屋。

此外,還有讓大眾以為使用面積增加,以達到銷售目的。以
湯泉社區為例,在取得使用執照後,集體二次施工,將臥室
陽台全部外推,並把防火隔間牆打掉後,計入室內面積,讓
民眾誤以為花較少的錢,可使用面積卻加大,但這背後有著
房屋結構安全及消防上的顧慮,是民眾完全不知情的。

此外,縣議員吳善九則指出,寶路集團銷售手法高明,看準
了消費者的心態,標榜陽台外推使用空間增加,房價卻不
變,卻不知道危險就在這。寶路集團利用這種手法,讓銷售
率高出許多,甚至房價因此看漲,算一算這些手法得來的利
益,高達五十億元,這可都是用民眾的身家性命換來的。

就像是蘆洲大囍市大火,發生的原因除了巷弄狹窄外,火勢
由一樓延燒如此快速的主因,也是因為陽台外推。原本臥室
設計有個陽台,在萬一發生火災時,無論是由外向內延燒、
或由內向外,防火隔間牆就發生效用,阻擋了濃煙與火勢快
速蔓延,就多了一些逃生的時間與空間。

吳善九激動地說,有蘆洲大囍市的慘痛經驗,民眾應該得到
教訓與警愓,不該為了一點點小空間,而斷了自己的生路。
他們多次帶著消防局來會勘檢查,不是要找住戶麻煩,是要
為住戶安全把關,不要老是在出事後檢討,指責相關單位。

根據吳善九估計,八百一十六戶的湯泉社區內,共有近八百
戶都有陽台外推的違建問題,三十多戶則是夾層屋。目前工
務局確定執行違建拆除的約十多戶,將近一半,多以夾層屋
為主。另外,陽台外推衍生出消防問題,在消防局屢次前來
勘查都遭拒絕。據估計,約有近八百戶都有違規問題,消防
安全十分堪慮。

吳善九如此苦口婆心的話,言猶在耳,隔日,台北縣消防局
與新店市公所拆除大隊,在台北縣消保官陳坤榮的帶領下,
再度依據舉發前往湯泉勘查違規事實,卻還是慘遭閉門羹。
光是在警衛室就周旋長達二十分鐘,還請來臨近派出所的警
員協助才獲進入。

不過,就算進入社區後,消保官仍舊不得其門而入,無法進
入遭舉報的住宅內檢查,因為建商與臨時管委會的人一律不
出面,就連要求保全人員打開樓下大門,保全人員都只能躲
得遠遠的。還有自稱住戶的人員,帶著V8攝影機,充滿敵
意地拍攝檢查人員。

對此情況,無論是消防局或是工務局安全檢查人員,都只能
苦笑地說:「沒法度,大家要錢不要命呀。」消防局強調,
像這樣的違建問題,住戶擋得了一時,卻擋不了永遠,消防
檢查還是得進行,還不如趁現在,建商正在推第二期湯泉美
地時,礙於銷售名聲而知所應對。消防局強調,只要住戶團
結,一定能夠為自已爭取到合理的賠償,否則,未來時機一
過,住戶只能自已負責了。

位在台北縣新店市溪園路的湯泉社區,由知名的寶路集團所
興建,標榜休閒度假式的住宅;在兩年前推出時,每坪以18
萬元預售方式推出,獲得熱烈迴響,臨近的交通動線有環河
快速道路、水源快速道路以及北二高,距離捷運約10多分鐘
的路程,可說十分便捷。

目前湯泉正積極推出第二期與第三期,預計第二期將在明年
2、3月開始交屋,由於第一期銷售率創佳績,帶動第二期的
房價,預計較第一期每坪貴上1至2萬元左右。

湯泉以詐欺手法及詐術詐騙消費者一案,目前已交由行政院
公平交易委員會展開調查。此外,台北縣消保官陳坤榮表
示,湯泉在交屋時,交給住戶的使用執照上,與原始北縣政
府所發出不同,原始文件中載有「所有權人不得於露台加蓋
任何構造物,如有違建,願無條件自行或接受拆除等。」字
樣,已遭塗消,因此,湯泉涉及違造文書,已經函送警察單
位調查,並追究應付的刑事責任。

湯泉的名人住戶之一青蛙王子高凌風夫妻表示,對於違建一
事完全不知情,當初交屋時,就是現在的樣子,並沒有另外
私下施工。對於涉及到違建,甚至於未來可能遭到拆除,高
凌風老婆驚訝地說:「不會吧?」

高凌風老婆表示,當初選擇湯泉,主要是因為環境很好,再
加上高凌風跑通告時,都是自己開車,所以,臨近北二高、
環快的湯泉,就顯得格外便捷。

至於臥室內陽台外推,違法將隔間牆打掉一事,高凌風的老
婆表示,當初交屋時就是這樣,建商也沒有提到違法的事,
平時大多在外,社區內的事情只略有耳聞,原本以為是建商
同業間糾紛,想不到搞到這麼大,還引來工務局拆除大隊及
消防局,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針對立法委員孫大千、台北縣議員吳善九質疑湯泉、湯泉美
地等社區,以不實廣告及詐術詐騙消費者購屋一事,建商公
司寶路集團負責代銷的甲山林房屋仲介公司協理張境在強
調,無論是建築及銷售手法,一切依法,沒有所謂的欺騙與
不實。

張境在強調,湯泉推出後受到好評,一方面價位上相當合
理,另一方面也是社區整體設計,得到社會大眾的共鳴。因
為現代人壓力大,紓壓的空間與時間相當不足,湯泉能夠同
時兼具,當然創下銷售佳績,卻也引起其他人眼紅。

張境在說,賣得好當然引起同業與其他有心人士的注意,至
於企圖,大家都心知肚明,否則像是舉發「陽台加窗」問
題,去看看全台北縣、市,有多少這樣的建築,為何獨獨針
對湯泉。這是一種趨勢,公司考量住戶需求,直接在施工時
就設計在內,住戶大家都很高興,根本沒有問題。

何況,依據內政部法規,根本沒有陽台加窗違法這一條法令
規定。至於考量消防安全問題,每一戶住家都還有其他的陽
台,就算發生火災,也會有逃生的通道,怎麼會有影響?

至於挑高夾層屋問題,張境在說,當初在交屋時,一切合
法,像是裝潢圖內,夾層也是只有一樓面積1/3的設計,現
在出現整層夾層屋,就是住戶自己找裝潢來設計。其實夾層
屋也是很普遍,舉凡台北市只要挑高4米3、4米6的,那一個
沒有這麼做?

當初之所以被檢舉,主要因為住戶想要把廚房陽台外推,增
加自己住戶內空間,但是,這可能影響到2樓以上的建築安
全,公司曾提醒並且告知,但住戶仍執意去做,才會引起糾
紛,進而引來公務單位拆除。

張境在強調,當初交屋時,一切合法,沒有所謂的欺騙或不
實廣告等手法。一些涉及違建的室內裝潢,很多都是住戶自
己找來的承包商,或是打上湯泉名義,只要有人能把不實廣
告拿出來,上面寫的是寶路集團,公司就會負責。
回覆者:小老百姓 發表數:-17 IP:220.139.95.* 2004-08-21 10:32:13
請問一下怎樣是要拆除怎樣是不拆除ㄋ??
我也是住戶~老實說很擔心~
ㄎ否指點迷津ㄋ??
回覆者:小老百姓 發表數:-17 IP:220.139.95.* 2004-08-21 10:31:22
請問一下怎樣是要拆除怎樣是不拆除ㄋ??
我也是住戶~老實說很擔心~
ㄎ否指點迷津ㄋ??
回覆者:小老百姓 發表數:-17 IP:220.139.95.* 2004-08-21 10:30:28
請問怎樣看是要拆除~怎樣是不拆除ㄋ??
我也有買~ 老實說很擔心ㄟ
有沒有大大能指點迷津ㄋ??
回覆者:筱青 發表數:-17 IP:220.136.53.* 2004-08-20 23:40:25
我也很好奇,現在的結果到底是怎樣?

拆掉花大錢裝潢的陽台外推?

萬一建商賠償金額根本只有一點點......或是根本就不願意賠,
這種抗爭可以拖多久?大家不就拖久了就自認倒楣?

看以上這些大哥的意思好像是說...."活該誰叫你要買陽台外推
的案子..."

我們應該要幫住戶喊可憐?還是喊活該耶~~?

請問這些正義之士的意見?^^
回覆者:windknife 發表數:-17 IP:61.223.61.* 2004-08-20 23:06:41
大家講這麼多,到底結局到底會如何呢?
會不會拆? 會不會處罰建商?
會不會賠償住戶? .....
回覆者:有良心的人 發表數:-17 IP:218.166.40.* 2004-08-20 17:27:46
其實給大家機會教育,許多建商為了趕進度趕完工比較好賣
或是趕快還融資,所以就顧不得品質,麗源建設也是屬於麗
寶機構的,她們蓋的房子是一直都有問題也都用錢解決避免
事件擴大,五股麗寶新圓山也發生過,這種公司還能申請ISO
通過還真奇怪,至於什麼金石獎.....這種花錢就有的千萬別相
信那只是增加一個賣點而以,請大家買屋前一定要問清楚別
太衝動,尤其是這種濫建商不顧良心的大家一起抵制吧
看他房子賣不掉時會不會關門檢討
回覆者: 發表數:-17 IP:61.62.149.* 2004-08-19 20:10:31
如果你看到平面圖上,
室內大門那面牆有開另一個門又是房間,
那就是機房了!

圖面上畫虛線的部分代表陽台外推,
黑色實心滿色方框框代表大柱子,
至於天花板大樑則必須另外看室內結構籃圖,
記得千萬要看這些東東,
千萬要看!
回覆者:go 發表數:-17 IP:61.59.73.* 2004-08-19 19:01:54
"然而, 目前市場上實在幾乎不可能找到沒有陽台外推的
中小坪數住宅大廈 ! 無論是預售屋, 新成屋, 或是較新的中古
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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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 再政府要對這些違建進行拆除時, 您不是更應該支
持來讓民眾知道建商這樣賣是違法的, 才會督促建商往合法的
產品走嗎?? 而非一起與建商同流合污
回覆者:go 發表數:-17 IP:61.59.73.* 2004-08-19 18:57:42
可是我看很多拿機電空間, 陽台來偷容積率的案子, 其實他們
在DM平面圖上都繪畫上虛線, 上次我姐去看房子我也提出詢
問, 當然建商也是說一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合理化他們的行
為, 也因此我姐就不考慮他們的房子了, 但事實上很多人根本
不會去在乎這件事, 這就是糾紛的來源, 很多建案糾紛都是承
購者相信建商一面之詞而刻意忽視違法的部分, 等到政府要出
面拆除了再來大罵政府??
回覆者:go 發表數:-17 IP:61.59.73.* 2004-08-19 18:49:59
唉! 您對陽台外推的認知就向很多人對於夾層屋一樣, 今天是
政府法令通過, 而建商違法施工造成的錯誤, 今天建商為什麼
不遵守法令, 直接蓋沒有陽台的案子?? 不就是為了偷小利, 但
損失的卻是承購者的財產, 結果購買者不去譴責建商這種不負
責任的做法, 更何況承購者再興建初都會簽二次施工的合約,
大家都還是簽了, 等政府要處理了, 卻又反過來罵政府的法令
不合時宜?? 建商違法興建賺取不當利益, 若非有消費市場,
他能一直這麼做嗎??? 去看房子時發現平面圖畫條虛線, 你也
不問問是什麼意思嗎??? 台北市地貴, 所以有夾層屋還可以說
消費者能用較少的潛在台北市購屋, 而陽台外推呢?? 除了建
商偷容積率外, 承購戶還不是每坪要花這麼多錢去買, 根本祇
對建商有利而已, 既然如此何不選那些沒有做陽台的案子
回覆者:ken 發表數:-17 IP:61.230.241.* 2004-08-18 22:53:23
目前在市場上陽台外推比比皆是,夾層產品一推,還有工業住宅ㄋ,政府把關ㄋ嗎,還是等民眾犯
法.二次施工案子於使用執照審理時,我不相信審查人員看不出來,還會核發使照
夾層也看不出來,不可能把.
喜歡就買,不喜歡就不要買
回覆者:justice 發表數:-17 IP:211.76.98.* 2004-08-18 21:44:02
在整個房屋買賣的過程中,大多數的消費者一生不過買一、
二次房子,多因不明白法律與建築的生態,多處於弱勢。而
建商有錢有閒請律師,又有賣了不少房子的經驗,怎麼說都
嘛處於強勢的地位。不用把每個消費者寫得好像都要陽台外
推的樣子,實情並不一定是這樣。

所以說,ppq 今天爭論重點在於建商在買賣的時候是否有誠
實與「充分」的告知,還是含糊其詞,把消費者欺騙過去。
如果消費者在買之前已「充分」了解二次工程的施作,及其
可能衍生的違法情事與後果,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就算
了。但是今天真的是這樣嗎?建商對消費者有充分的告知
嗎?

但今天你寫的論述,好像就站在建商的一方,還意有所指的
說消費者不是受害者,要知道能佔到建商的便宜可是少數中
的少數,你不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為消費者發聲,不知道你是
所為而來。
回覆者:第二次施工 發表數:-17 IP:203.67.39.* 2004-08-18 21:38:43
建商用第二次施工〈簡稱二次施工〉的名義來欺騙消費者
以為二次施工是拿到使用執照之後
建商會再向工務主管機關申請變更施工或者變更隔間施工
讓消費者誤以為二次施工是合法的
建商用這種二次施工名詞的本意 本來就是要混淆消費者的
視聽 以為是合法 不然建商怎麼不直接說這是違建
天星花園的住戶 很多都是首購族 可能經驗不足被騙
值得同情 不用苛責住戶 倒是建商什麼錢都敢賺 還要住戶面
前擺出一付救世主的樣子 實在有欠厚道

建商以為一張「二次施工同意書」就能做為卸責的護身符嗎
這張同意書的效力可能跟前日新聞報導中的性愛協議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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