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有人知道如果建商(賤商)拒絕點交公設如何處理???? |
發表者:龜苓膏 發表數:2 IP:202.39.223.* | 2005-09-14 16: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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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個問題有那位好心人士幫幫忙............ |
回覆者:good 發表數:21 IP:218.170.12.* | 2005-09-17 11:43:30 |
處處退讓的消費者,造成建商越來越過份。 | |
回覆者:圓兒 發表數:120 IP:59.121.190.* | 2005-09-16 00:56:59 |
回覆 龜苓膏 於 :2005-09-14 16:12:36 的發言內容
個人針對你提出的問題回覆些看法給你參考:想請教個問題有那位好心人士幫幫忙............ 一、你說已和建商點交6次公設代表這建商有誠意處理本案,可能雙方在溝通上不良造成彼此火氣大說說氣話而已。 二、一般預售建案完成後多少有些落差與遐疵,只要不是太離譜就將就吧。 三、建議與建商好好溝通協調處理,必竟鬧僵對雙方都不利。 四、雖然有其他好心人事提出建議,必竟訴訟礦時費日不符經濟效益。 最後建議:必竟好不容易有個家,只要施工確實不影響安全,何不各退一步好好協商達到彼此可接受範圍呢。 加油 祝你們協商成功皆大歡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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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路見不平 發表數:61 IP:61.217.104.* | 2005-09-15 01:18:30 |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37&cat_en=community90 不知情買到違建可求償 -------------------------------------------------------------------------------- 新聞來源 行政院消保官 2005/05/07 建商為了增加使用面積,常會要求民眾簽署「二次施工同意書」,行政院消保官吳政學表示,若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陽台外推的違建屋,而遭開單處罰或拆除時,可向各縣市消保官進行調解,並向建商請求賠償。 吳政學表示,協調後若發現建商確實有故意導致消費者損害,買主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若建商因過失導致消費者損害,買主可依同法請求建商損害額一倍以下懲罰性賠償金。 未告知涉詐欺 此外,若消費者購買的是中古屋,而前屋主事後才告知建物違建時,消費者恐面臨罰鍰或拆除違建物,對此,吳政學說,前後買賣屋主屬一般契約關係,因此有糾紛時,除向消保官申訴外,也可經由各鄉鎮市公所先行調解,若不成還可向法院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責任。 律師吳信穎也指出,建商若未事先告知違建,恐涉及《刑法》詐欺罪,民眾除可向警方舉報提告外,也可根據《民法》規定,提出撤銷合約請求賠償,另外,建商若以詐欺手段使房屋與裝潢受損害,民眾也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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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hoyam 發表數:227 IP:218.167.190.* | 2005-09-14 23:58:10 |
公告建商名稱,廣為宣傳,列入黑名單。 順便將公司連結至經濟部工商查詢,讓大家知道公司的負責人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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