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報新聞】陽台擴建外推 明年起北市即報即拆 |
發表者:小牧 發表數:21 IP:59.120.39.* | 2005-12-06 12: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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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報新聞】陽台擴建外推 明年起北市即報即拆 |
回覆者:james 發表數:45 IP:163.29.130.* | 2005-12-09 10:26:03 |
95年1月1日起新領建造執照陽台加窗一律查報拆除 發稿單位:工務局 發稿日期: 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建管處 發稿日期:94年12月6日 聯 絡 人:主任秘書羅榮華 聯絡電話:27203821 95年1月1日起新領建造執照 陽台加窗一律查報拆除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表示,基於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考量,自民國95年1月1日起,新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未經檢討容積率,並申請建築許可者,擅自於陽台加窗者,將予以查報拆除。不過,對於94年12月31日以前所核發的建造執照,則仍依照「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0點之規定,陽台上加裝窗戶且外牆未拆除者,暫免查報。 工務局建管處長何幼榕指出,建築物陽台係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所留設,部分可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內政部曾於民國63.11.20.函釋,表示僅在陽台上加裝窗戶,而未將原有外牆拆除者,可不必申請建造執照,但該函釋於民國91.9.3.經內政部公告廢止,為此,台北市也將一律禁止陽台加窗,何處長呼籲市民在購屋時,應注意自已的權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此外,過去曾經發生一對住在陽台加窗的老夫婦在火災發生時,無處逃生而遭大火吞噬的情形,這也是市府決定嚴格執行取締陽台加窗的原因之一。 何處長再次強調,自明年起,建築物建造執照上所載之發照日期為95年1月1日以後者,建物陽台未經檢討容積率,並申請建築許可情況下,擅自於陽台欄杆上加裝窗戶者,一律予以查報拆除。 由以上新聞稿可知 上開規定是規範建築物建造執照(注意是建照執照的發照時間 不是使用執照)上發照日期為95年1月1日以後者 換句話說 目前領有建造執照興建中之建物是不受影響的 所以廠商要搶建照的時間只有一個月的時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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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阿哲 發表數:160 IP:203.73.170.* | 2005-12-09 09:30:26 |
回覆 imag1 於 :2005-12-08 23:58:25 的發言內容
看了很多篇文所以說今年發的建照的房子,即使明年或後年才把陽台加裝鐵捲門也不會被拆除囉? 最後我的感覺也是這樣 因為很多目前正在蓋的預售屋都已經規畫好了 有的加窗有的外推 這些不大可能臨時去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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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imag1 發表數:1145 IP:61.226.176.* | 2005-12-08 23:58:25 |
回覆 找屋達人 於 :2005-12-07 19:42:11 的發言內容
所以說今年發的建照的房子,即使明年或後年才把陽台加裝鐵捲門也不會被拆除囉?依照:............... 是不是這樣的意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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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找屋達人 發表數:167 IP:203.75.221.* | 2005-12-07 19:42:11 |
回覆 新人 於 :2005-12-07 19:24:09 的發言內容
依照:...............並不是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 北市違建認定,明年元旦將有重大改變,建物執照所載發照日期為明年元旦以後者,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將視為樓地板之增加行為,將一律查報拆除。 由於上述認定與現行認定標準不同,預估又會引發一波搶照潮, ................... 也就是說,因為年底前的建照不受新規定,所以才要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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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新人 發表數:28 IP:211.72.106.* | 2005-12-07 19:24:09 |
回覆 找屋達人 於 :2005-12-07 15:45:22 的發言內容
並不是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應該只有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也就是說您若是買預售屋建照是北市94建xxx, 此新規定的就還不適用,建商只要不打掉外牆,就不處罰! 而是現在到月底如有陽台外推的情況 要拍照存證 才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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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 2005-12-07 17:00:57 |
話題:陽台擴建外推 明年起北市即報即拆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20229&cat_en=realestate_north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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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阿哲 發表數:160 IP:203.73.170.* | 2005-12-07 16:21:36 |
回覆 找屋達人 於 :2005-12-07 15:45:22 的發言內容
覺得台北市政府蠻有勇氣的應該只有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也就是說您若是買預售屋建照是北市94建xxx, 此新規定的就還不適用,建商只要不打掉外牆,就不處罰! 敢碰這個沒人願意碰的問題 不過立意雖好但關鍵在執行力 假如真能夠對建商產生一些影響力 不要利用政府送給建商的陽台來搞鬼弄錢 那樣將來的糾紛或許可以少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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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找屋達人 發表數:167 IP:203.75.221.* | 2005-12-07 15:45:22 |
應該只有從明年新核發建照的案子才受影響,也就是說您若是買預售屋建照是北市94建xxx, 此新規定的就還不適用,建商只要不打掉外牆,就不處罰! 中古屋部分也是! 相信明年開始,新的設計案會有不同的作法! 其實我很贊成這項做法! 因為陽台及雨遮是政府送給建商,不算入該土地的核定容積! 太多建商做太多陽台,又轉賣給消費者,謀取暴利(約1/8 總樓地板面積), 最後把責任推給購屋者,實在就是賤商! 說不定明年起,新的建案會將陽台登記到公共空間,而將雨遮登記到各戶, 二工之後,再將雨遮加上欄杆,變成陽台,但無法加上鐵窗※又不會改變消防機能,且又符合外觀設計及夏日節能的多重功能! 這樣一來,問題可以小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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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 2005-12-07 09:00:27 |
回覆 mac 於 :2005-12-06 21:50:07 的發言內容
< 轉 貼 >請注意喔! 最慘的是陽台不能再加裝鐵窗!! 話題:看著各地房價開始下跌 .............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17976&cat_en=realestate_north2 =============================================================== 發表人 rayen 2005-12-06 13:06:49 本文引自於: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601+112005120600256,00.html 違建認定重大修正 明年起新建物不得加裝陽台門窗 劉添財/台北報導 北市違建認定,明年元旦將有重大改變,建物執照所載發照日期為明年元旦以後者,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將視為樓地板之增加行為,將一律查報拆除。 由於上述認定與現行認定標準不同,預估又會引發一波搶照潮,以免現行可視為合法設置的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明年元旦就被視為違規要拆除。 北市府民國九十二年才修正「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二樓以上陽台加窗或一樓陽台加設鐵捲門、落地門窗,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明年元旦的認定則推翻現行認定標準,由於影響層面甚廣,已引起台北市議員李慶元的高度重視。 李慶元表示,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在北市是一種普遍現象,過去就是因為認定標準不易,且執行困難,所以才放寬標準,只要原有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明年起又要查報拆除,他認為,勢必又會引發一股民怨糾紛,屆時議員的選民服務案件一定增加,大家又要忙翻了。 李慶元昨日接到北市府轉知的上述改變之後非常憂心,認為上述決定,他事先也不知情,相信北市民眾知道的人也會非常有限,現在合法,未來不法,民眾如何服氣?尤其在取締上面,將很難認定,難道都要民眾拍照存證嗎?不然一定會有糾紛。 李慶元認為,一樓陽台不能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以北市目前治安情況,萬一因此而發生被闖空門情況,到時候可否請求國賠?這些都要進一步釐清。 因此,李慶元主張,未來有關違章建築的認定及拆除,一定要透過自治條例方式訂定,不能再以處理要點方式,便宜行事,否則法令的位階不高,法令穩定性較為不足,將非市民之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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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mac 發表數:212 IP:219.81.152.* | 2005-12-06 21:50:07 |
請注意喔! 最慘的是陽台不能再加裝鐵窗!! 不知道一般的窗子算不算, 像氣密窗或是一般的推拉窗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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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多多 發表數:22 IP:61.62.192.* | 2005-12-06 21:11:33 |
我在內湖看了很多的案子.無論成屋或預售屋.幾乎每一個都是二次施工陽台外推.法令如果嚴格執行.是否表示大家都不要買房子了?? 如果買了.運氣不好被查拆.也只能認了?? | |
回覆者:jackchan 發表數:106 IP:61.218.75.* | 2005-12-06 13:34:30 |
請看台北市工務局網站,只要申請增建職照就可以加設窗戶 | |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 2005-12-06 12:49:31 |
回覆者:窗外有藍天 發表數:349 IP:203.73.170.* | 2005-12-06 12:46:01 |
回覆 小牧 於 :2005-12-06 12:30:31 的發言內容
不只預售屋【讀報新聞】陽台擴建外推 明年起北市即報即拆 成屋也是這樣啊 成屋的話連原來的陽台線在哪也都不知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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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 2005-12-06 12:42:31 |
## 住宅陽台外推 北市民明年起即報即拆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12/06 04:06 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台北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將從明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 @ 建商外推 將不發給執照 @ 除既有陽台違建(84年之前違建不處理)即報即拆外,明年元旦起,新申請使用執照的新落成建築,台北市工務局更將主動調查,若發現建商已將陽台外推,將不發給使用執照,若在調查前已發給,也將直接強制拆除。 且新領使用執照者將被列管一年,也就是說,若95年元旦領照,在96年元旦前所有增建行為,都可能被建管處主動查獲並要求拆除。這是北市出現陽台整建30多年來,市府最嚴厲管制及查察行動,既有陽台違建幾乎到處可見,建管處採「即報即拆,不告不拆」的處理原則,多位議員及里長憂心基層可能會因這類檢舉搞得鄰里間糾紛不斷。 @ 政策緊縮 議員恐忙協調 @ 這項緊縮政策也引起多位市議員關切,因為內政部原來認定,在陽台加裝一道玻璃帷幕,或在陽台外側加設八角窗以遮雨,避免晾曬的衣服被雨水打溼等,都不算違建。 而多數民眾直接把陽台與室內之間的外牆打掉,擴大室內可用的面積,多年來北市也彈性認定,只要原有外牆未拆除者,不會要求拆除加裝窗戶,因此元旦後新法突然實施,有議員形容「青天霹靂,明年除忙選舉外,最大業務一定就是幫忙協調陽台違建。」 @ 排序拆除 反易衍生弊端 @ 也有議員私下表示,北市50萬戶、上萬棟建築,幾乎家家陽台外推,人力有限的建管處一面要主動查新建築,又要明快處理遭檢舉陽台,如何區分拆除先後順序?最後又變成比較哪家陽台主人有勢力,建商更會花錢疏通,反成易衍生弊端,成為貓空、行義路違建外,台北市最新的議員勢力競技場。 內政部營建署日前行文廢止容許陽台加裝的行政命令,台北市工務局長陳威仁表示,依據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陽台外推之後,不論陽台與室內間的牆壁是否拆除,都屬於違章建築,將即報即拆。 @ 加裝鐵窗 仍視為違建 @ 工務局表示,近年房價高漲,民眾直接把外牆拆掉,把室內空間「外推」原有陽台位置,已使「防雨所以加裝陽台窗」的行為變質,且違反都市計畫法和建築法,因此才修正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嚴格查堵會危急室內安全及消防救災的陽台類違建。 工務局表示,也曾考慮基於安全,全面開放陽台加有逃生口的鐵窗,但在一年前天母發生住在陽台加窗建築內的一對老夫妻,因火災無處逃生活活燒死後,消防局力主不應開放,因此加裝鐵窗也仍視為即報即拆的違建。 =================================================================================== 資料來源 :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3046299.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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