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豪宅 高檔機車位 大理石鋪面 【2005/12/29 聯合晚報】 |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 2005-12-30 10:56:18 |
//版主內容 ?>
## 帝寶豪宅 高檔機車位 大理石鋪面 ##■ 記者邱淑宜/台北報導【2005/12/29 聯合晚報】 |
回覆者:dd 發表數:6 IP:61.229.134.* | 2006-02-01 08:49:22 |
沒錯!這就是獎勵停車位的陷阱.產權沒問題,也可以買賣.但必須給公眾使用.除非打算投資收費停車場,否則別買. | |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 2006-01-12 00:14:43 |
http://www.appledaily.com.tw/050920/twapple/640pix/20060107/PA01/PA01_002.jpg 超級豪宅「帝寶」設置上千個汽機車位,引發停車空間違規使用爭議,現行建築法規面臨考驗。黃競鋒攝 圖片: 2 / 2 |
|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 2006-01-12 00:13:28 |
http://www.appledaily.com.tw/050920/twapple/640pix/20060107/PA01/PA01_003.jpg 為避免購屋糾紛,部分建商詳細說明停車位處理方式,並要求購屋人簽名確認。 林鼎皓攝 圖片: 1 / 2 |
|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 2006-01-12 00:11:31 |
http://www.appledaily.com.tw/050920/twapple/640pix/20060106/_Other/pa0101.jpg | |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59.120.213.* | 2006-01-12 00:09:22 |
## 車位變休閒設施 即報即拆 購屋前應確認閒置車位使用方式 ##【黃立宇╱台北報導】蘋果日報2006年01月07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050920/twapple/640pix/20060106/_Other/pa0101.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050920/twapple/640pix/20060107/PA01/PA01_003.jpg 為避免購屋糾紛,部分建商詳細說明停車位處理方式,並要求購屋人簽名確認。 林鼎皓攝 圖片: 1 / 2 http://www.appledaily.com.tw/050920/twapple/640pix/20060107/PA01/PA01_002.jpg 超級豪宅「帝寶」設置上千個汽機車位,引發停車空間違規使用爭議,現行建築法規面臨考驗。黃競鋒攝 圖片: 2 / 2 不久前,超級豪宅「帝寶」因設置上千個汽機車位,遭北市議員質疑未來恐有違規使用之嫌。「帝寶」總戶數僅168戶,每戶要價上億元的豪宅社區裡,竟設置1613個機車停車位,引起議論。其實,建案開發設置停車空間,都須依照各地建築法規,車位產權並無爭議,只是使用方式受質疑。 @ 另作他途 @ 以往住宅建案常在取得使用執照後,利用二次施工將地下室車位空間改為休閒設施,原本車位轉身變成健身房、KTV或撞球間等,近年來有獎勵增設停車空間法規,建商更利用1樓增設汽機車位方式,順勢改為美輪美奐的休閒設施。 @ 增設車位 改做公設 @ 永慶房屋代銷部經理王財旺認為,增設汽機車位違規使用問題,不論是建管單位、建商或住戶都有責任,尤其是建管單位要負最大責任,雖是為解決都市停車問題而立法,但未考量社會現況,反而出現執法漏洞。 對建商而言,為爭取建案利潤,會盡量申請增設車位,增設車位數往往超出住戶需求,在產權登記為共同使用部分(公共設施)的情況下,與其閒置不用,不如改設休閒空間,不僅能解決多餘車位問題,也能提升建案賣相,滿足現代人需求。 停車空間違規使用問題存在已久,因為多餘的停車位面積本就灌在購屋人身上,就算建商不變更使用,交屋後住戶及管委會也會物盡其用,不管成為休閒空間或多劃車位出租,都屬於違規使用。 尤其1樓增設機車位,考量社區管理完整性,若硬性提供機車停放,反而破壞整體品質,所以利用二次施工變身成漂亮休閒空間,對建商或住戶來說,成為最好的規劃方式。 @ 加註條文 建商自清 @ 王財旺建議,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時,可要求建商提供建築藍圖,詳細對照銷售平面圖內的休閒設施,是否屬於停車空間,並確定未來使用方式。因為曾有黑心建商,將停車位劃入住戶使用面積內,導致交屋後,面臨違建拆屋命運。 梁茂廣告副總經理謝佳儒表示,只要建商及銷售業者能清楚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了解未來公共設施的使用狀況,就能避免不必要糾紛。且在現行法令不周延情況下,將多餘車位轉變為休閒空間,反而提升都會住宅品質。 愈來愈多建商改用更透明銷售方式,讓購屋人在簽約前就了解未來停車位的使用,普遍做法是在預售屋買賣合約書內,附註停車位及相關公設使用說明,並註明未來建管單位若有意見或處罰,建商會義務回復原本用途。 在都市寸土寸金壓力下,這種針對停車位違規使用的特殊條文,已成建商與購屋人間「阿Q約定」,也突顯主管單位立法不周的問題。 =================================================================================== 資料來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8&showdate=20060107&art_id=2317819 |
|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