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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施工 小心好厝變違建, 陽台外推 夾層增建 皆不合法!!
發表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03.70.28.* 2005-05-02 11:35:16

< 二次施工 小心好厝變違建 陽台外推 夾層增建 皆不合法 >
(資料提供: 蘋果日報, 200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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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芝寧╱台北報導】隨著房地產市場逐漸熱絡,買賣雙方之間的糾紛也日益增多,雖然其中不乏各自為一己私利而出現的爾虞我詐,但買賣雙方在認知上的誤差,往往才是造成紛爭最主要的因素,其中又以「二次施工」最讓消費者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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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後行
所謂「二次施工」,簡單的說,就是消費者所購買的房子,在通過政府單位檢驗,並發給使用執照之後,為了增加室內使用面積,例如陽台外推或是在室內增建夾層等等,所作的第二次施工。
「二次施工」之後,建築物就會出現和當初使用執照上面用途不符的情況,也就是增加的面積,不在原有的建築許可範圍內,多出來的面積沒有執照,就和沒有身分證的偷渡客一樣,就構成「違建」的事實,只要有人向主管機關檢舉、查報,很可能就必須面臨拆除、罰鍰的命運。
考慮實際使用性
在台灣房地產市場中,「陽台外推」和「夾層增建」是最常見的「二次施工」。在台灣,常可見許多建築物的陽台都會加裝鐵窗或是八角窗,一開始也許是為了怕曬在陽台的衣服遭雨水淋濕,後來乾脆把陽台和室內(最常見的是客廳和主臥)間的隔牆打掉,這種「室內空間外推到陽台」的動作,就叫做「陽台外推」,因為這個動作使得原本建築平面圖中「陽台」的部分變成了「客廳」,多出來的部分就是「違建」。
對消費者而言,日常生活的所需才是關鍵,若是建商原本就作出每戶陽台皆要外推的規劃,平面圖上的客廳可能只有3坪,必須要加上2坪的陽台才放得下沙發,也才能滿足基本所需,不外推客廳太小不能用,外推了就有「違建」的風險,買了這樣的房子,消費者會陷入騎虎難下的局面。
平面圖上的機電設備室,也是消費者要注意的地方。
機電設備室的定義,是讓住戶放空調機械所用,但是建商多會把冷氣主機等機電設備放置在各戶的工作陽台,不然也會掛在牆壁的外面,所以很多平面圖上標明機電設備室的地方,可能就會一分為二、一分為四或全歸為同一戶併入室內使用面積。
詳讀建築平面圖
對建商而言,因為機電設備室不計容積,但實質上卻可以增加銷售面積,但對消費者而言,雖然可以以較低的價錢購買擁有機電設備室那一戶,但卻無法登記面積損失。
永裕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行銷總監令志明建議消費者,購屋、簽約、交屋,都應仔細核對建築平面圖、使用執照核准圖說,一般從外觀看沒有陽台,不一定就是真的沒有陽台,平面圖上陽台的部分會印上陽台、機房的部分會印上機房,各個空間的使用都會說明,要清楚了解才有機會保障自己的權益。
提醒你
容積率與容積管制
建築物各層面積總和與基地面積的比率,依現行令規定,不同的土地使用分區,有不同的建蔽率、容積率規定。例如:商業區的建蔽率和容積率就比住宅區和工業區高,能進駐商業區的行業也最多。所以,一般而言,商業區的土地和房價也較有支撐。
為配合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以有效控制土地使用密度及居住人口密度,政府單位針對可建的樓地板面積與建築面積固定比率實施的管制,稱作容積管制。容積管制的內容包括容積率、建蔽率、建築物高度、樓地板面積比、空地比、鄰棟間隔、建築物退縮線等,都包含在內。一般土地使用分區中,也會公告建蔽率及容積率,做為容積管制之準則。
蘋果小辭典
夾層:
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的樓層。
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1/3或100平方公尺,超過則應視為另一樓層。
夾層面積應計入樓地板面積檢討容積率,其經依法核准建造者,即可登記產權。
挑空「夾層」以外部分亦即所謂挑空部分,指部分居室例如客廳,提高其樓層高度,使該部分居室具2層以上的空間高度。
挑空部分因其無樓板,得不計入樓地板面積。
挑高:
建築物樓層高度設計,採用比一般規定3.6公尺或實際需求為高。
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住宅及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地面1層樓高度不得超過4.2公尺,其餘各樓層高度均不得超過3.6公尺,但其他用途建築物因無樓層高度規定,常有挑高情形(如工業用地)。
複層式構 在同一戶內,為了空間變化需求而採不同樓板高度的設計,稱為複層式構。
採複層式構造設計者,其樓層高度不得超4.2公尺,且其室內平均高度不得超過3.6公尺。
挑高:
建築物樓層高度設計,採用比一般規定3.6公尺或實際需求為高。
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住宅及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地面1層樓高度不得超過4.2公尺,其餘各樓層高度均不得超過3.6公尺,但其他用途建築物因無樓層高度規定,常有挑高情形(如工業用地)。
複層式構:
在同一戶內,為了空間變化需求而採不同樓板高度的設計,稱為複層式構。
採複層式構造設計者,其樓層高度不得超4.2公尺,且其室內平均高度不得超過3.6公尺。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
專家意見
陽台外推影響容積管制
【胡芝寧╱台北報導】二次施工所引發的違建問題,鬧得沸沸揚揚,建商、消費者各執一詞,對於消費者而言,買屋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至於讓自己買到的房子變成違建,已成為購屋者必要的功課之一。
永裕居建設行銷總監令志明表示:「站在維護大樓外觀和施工安全的立場,很多建商都會幫消費者先行施作陽台外推。」陽台的部分在面積登記上屬於附屬建物,每坪單價和室內主建物的價格是一樣的,為什麼自己花錢買來的面積會變成違建呢?
令志明說,這部分就和政府所施行的「容積管制」有關。原本某大樓容積率規定可住100人,但因陽台外推、夾層增建、樓地板面積增加,使得住的人變多了,連帶也會使附近衛生下水道、交通流量增加,居住品質也會受到影響。
簽訂協議前需三思
消費者在購屋前,除了必須先了解自己的需要外,令志明說:「最好也能透過各類媒體,多吸收例如『挑高樓層若作夾層增建的二次施工就屬違建』、『露台、機電室屬於約定專用部分,面積不能登記』等購屋相關資訊。」不但可以防止銷售人員信口雌黃,更能確保自己的權益。
若是在考量後,覺得有購買夾層屋的必要,建商就會和消費者簽訂「委建契約」或「工程變更協議書」(但是多會以另一家裝修公司的名義簽訂),雖然能藉此要求建商對於「二次施工」的保固和安全性作出承諾,但簽下協議書,表示消費者對於「二次施工」知情,未來若出現糾紛將不容易對建商主張權利,消費者需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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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classified/twapple/art_main.cfm?loc=TP&sec_id=8&art_id=1346107&showdate=20041030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60.248.27.* 2006-01-24 16:00:25
回覆 未設定 於 :2005-05-10 00:22:51 的發言內容

現在的新建案幾乎都有二次施工外推陽台,如果不想買這樣的房子,反而會買不到房子

話題:全台列管違建逾50萬件 北市縣佔1/3 (中央社 95/01/24)
http://realestat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20518&cat_en=realestate_north2
回覆者:未設定 發表數:9 IP:203.70.46.* 2005-05-10 00:22:51
現在的新建案幾乎都有二次施工外推陽台,如果不想買這樣的房子,反而會買不到房子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03.70.28.* 2005-05-09 14:00:22
回覆 CHING 於 :2005-05-09 13:30:00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是否二次施工都是不合法的呢

CHING 大大..
看了您在"話題:有購買萬葉賞的屋主請進! "的熱誠上..
建議您可以直接打電話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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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工務局電話:(02)29603456傳真:(02)29682824
(220)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5樓及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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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需產業/營建
二次施工 Build after moving permit。

建築物在領取使用執照後,再行施工以增加室內的使用面積,稱為二次施工,如陽台外推,增加夾層等。這些施工性質都不是屬於原有建築許可核定範圍內,因此二次施工所增加的使用面積屬於實質違建,一旦經檢舉查報後仍必需拆除。消費者於購屋時應注意核對使用執照核准圖說與交屋之現況平面是否相符,以免權益受損。另外,二次施工所增加之面積並不能登記於所有權狀,部分建商以超值空間作為廣告訴求,卻以使用價值來提高單價,對消費者而言,卻是花錢買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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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www.moneydj.com/z/glossary/glexp_4217.as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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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變 Custom variation。

客戶變更的簡稱,建築物在施工中,預購客戶因室內設計或其他需求而提出變更其購買部分的室內設計及建材設備,此種情形簡稱為客變。在房屋預售制度中,由於建築物尚未施工完成,甚至有的還未開工,所以預購房屋的客戶,可以利用建築物結構體施工的這段期間內,依照個人喜好的需求或是設計師的建議,就所購買的房屋單元內部之隔間牆、裝修建材或設備等先行變更,可以減省日後裝修成本及裝潢施工,如此便可以挑選自己喜歡的室內建材及隔間,惟建築業者必須代為申請變更設計或於修改竣工圖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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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www.moneydj.com/z/glossary/glexp_4232.as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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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不動產 > 林口未來城 >
話題:二次施工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57&f_no=117775

URL不動產 > 榮耀世紀 >
話題:關於二次施工問題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58&f_no=117673

URL不動產 > 買賣心得交流 >
話題:『天星花園』違法拓建,誘買家簽二次施工同意書避責【蘋果日報】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1&f_no=99990
回覆者:老鼠 發表數:80 IP:61.228.101.* 2005-05-09 13:54:46
各位大大

依照現今建築法令規定
陽台+梯廳面積.......15%
機電................15%(94.07.01實施)
其他屋頂 樓梯間 地上ㄧ層 花台
加一加也有個 5~10%

所以買一戶 40坪的房子 有14坪是公設+陽台

室內僅剩 26坪

台北居 大不易

PS 之前看過一則文章 舊屋違章裝潢的速度是拆除的10 還是 100倍以上 反正依照現在的速度是永遠拆不完的
回覆者:CHING 發表數:106 IP:211.23.169.* 2005-05-09 13:30:00
我想請問一下,是否二次施工都是不合法的呢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19.80.32.* 2005-05-08 11:56:49
話題:關於今日蘋果日報告的陽台進外推,住戶罰款

http://realestate.url.com.tw/subject_view.html?main_node=1&cat_no=3&f_no=118205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03.70.28.* 2005-05-02 12:56:58
回覆 淡水人 於 :2005-05-02 12:16:34 的發言內容

請問 如果真的買到陽台外推的房子然後到現在才知道是違法的 有機會退掉嗎 不然住起來多不安心
哪天被鄰居檢舉 又要罰錢又要被拆的

我目前是買預售屋還沒有蓋好 不知道消保官那裡可不可以依合約去檢舉建商呢 不然建商都說現在的推案哪一個沒有二次施工 還說安啦 這是合法蓋出去的 到現在才知道被騙了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http://www.ftc.gov.tw/

行政院消保會的全民消費保護網
http://www.c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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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人 大大..
"消保網"可以發問...您可以透過這方式試試...
或打"1950電話諮詢"~~
http://www.cpc.gov.tw/1950.asp
----------------------------------
地方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地址
消委會已建置一九五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
消費者只需撥一九五0特碼專線,
便可逕轉接至其所屬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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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 電話02-29683092 傳真02-29692944 台北縣板橋市府中路29-1號
http://www.cpc.gov.tw/FrontQueryEvent/local_contac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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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03.70.28.* 2005-05-02 12:39:41
< 泰山群英會 新屋變違建 >
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台北縣消保官 2004/08/11
http://egroup.idv.tw/enews/9308/new05081102.htm
< 麗源建設 天星花園違法拓建 >
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 2004/08/15
http://egroup.idv.tw/enews/9308/new05081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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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淡水人 發表數:4 IP:210.208.212.* 2005-05-02 12:16:34
請問 如果真的買到陽台外推的房子然後到現在才知道是違法的 有機會退掉嗎 不然住起來多不安心
哪天被鄰居檢舉 又要罰錢又要被拆的

我目前是買預售屋還沒有蓋好 不知道消保官那裡可不可以依合約去檢舉建商呢 不然建商都說現在的推案哪一個沒有二次施工 還說安啦 這是合法蓋出去的 到現在才知道被騙了
回覆者:Summit 發表數:7506 IP:203.70.28.* 2005-05-02 11:37:35
-- 歡迎光臨臺北縣政府違章建築拆除隊網站 --
http://www.publicwork.tpc.gov.tw/teardown/index.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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