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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分享我的付訂金及退訂經驗
發表者:sunvick  發表數:157 IP:10.4.1.* 2005-02-23 13:05:51

昨天去退訂一間下小訂的預售屋,親身體驗商人變臉之快!想把我本身對買預售屋付小訂的經驗跟大家分享:

1.雖然公平法有規定不用付任何金額就可帶契約審閱,但有經驗的大大應該都跟我一樣,建商幾乎不可能讓你不付訂就把合約攜回,我的建議是:付你覺得可以接受損失的金額小訂,一定要在收據上寫上:若買賣雙方對合約不滿意,該訂金(保留金)需無息退還。例如:我中意的預售屋總價:1080萬,而且很搶手,建商開定金25萬,我接受付兩萬小訂,並契約一定要帶回審閱至少五天!

2.建商永遠都是說它們的契約是依官方版去做的,但我遇到的情況都是改了很多,所以一定要帶回去審閱!尤其是違約罰則及產權轉移,面積誤差找補之條文,一定要字字小心!

3.若看了合約,有疑惑之處,建議在帶回去審閱後之一,二天內去建商處了解清楚,若真的覺得不妥,在五日內直接去退訂,不要超過五日,以免被建商以:無正當理由,不得退訂等怪理由拒絕,自己氣得半死!

4.去退訂時,最好多幾個人去,增加自己的自信,也不會被建商的場面迷惑!最好是它們接待中心有其他客人在時去辦,這樣建商的嘴臉就不敢大誇張!

回覆者:sunvick 發表數:157 IP:218.160.44.* 2005-06-18 23:03:32
回覆 mio 於 :2005-06-17 22:40:32 的發言內容

建商有給我範本契約,但到目前為止他們不告訴我主建面積,小姐說房子結構已經快好(十月交屋),我們看的是食品屋,可以接受就買。不幸我已下定,現在覺得不對勁。請問我可以此為由,請建商退還訂金嗎。
但<購屋臨時證明單上又寫著: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訂金。)

我的建議如下:
1.只要建商還沒申請到使用執照,該屋就算是預售屋,我覺得契約中沒寫到主建面積是件很離譜的事,因為沒的話面積誤差找補就沒有根據了!這些在預售屋買賣契約是一定要壓的啦!
2.我覺得該建商感覺怪怪的,建議以此理由退定,不然就是在契約上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3."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訂金"是違反公交法的,更何況建商的契約是有問題的,建議一定要據理力爭,必要時就請消保官出面!
回覆者:mio 發表數:272 IP:59.112.33.* 2005-06-17 22:40:32
回覆 sunvick 於 :2005-02-26 18:37:15 的發言內容

我的建議如下:

1.先看看您所簽契約中有關違約罰則的部分及有沒有寫:本約買方已審閱五日以上並充分了解該合約.

2.若有寫:本約買方已審閱五日以上並充分了解該合約,這樣可能比較麻煩,因為這代表建商已合法讓您審閱五日以上(雖然您可能沒有審閱,但白紙黑字又能如何)此時,可能要看您付訂及簽約金是否用刷卡,用刷卡簽單上的日期來證明.違約罰則中一定有明定若買方違約不買的處罰方式,建議您也了解一下!

3.若沒寫,當然建商也無法證明已把合約給您審閱五日以上,請消保官處理起來也比較快

4.把您的所簽的合約跟內政部版本對對看,看建商的版本有沒有違反公交法的地方(如:一定要二次施工,房屋面積找補....),一併告知消保官,這樣在談時建商可能比較會讓步!

這種事很煩,非經歷過的人很難了解其痛苦,也破壞了買屋的好心情,加油啦!祝您順利解決!

建商有給我範本契約,但到目前為止他們不告訴我主建面積,小姐說房子結構已經快好(十月交屋),我們看的是食品屋,可以接受就買。不幸我已下定,現在覺得不對勁。請問我可以此為由,請建商退還訂金嗎。
但<購屋臨時證明單上又寫著: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訂金。)

回覆者:sunvick 發表數:157 IP:218.167.25.* 2005-02-26 18:37:15
我的建議如下:

1.先看看您所簽契約中有關違約罰則的部分及有沒有寫:本約買方已審閱五日以上並充分了解該合約.

2.若有寫:本約買方已審閱五日以上並充分了解該合約,這樣可能比較麻煩,因為這代表建商已合法讓您審閱五日以上(雖然您可能沒有審閱,但白紙黑字又能如何)此時,可能要看您付訂及簽約金是否用刷卡,用刷卡簽單上的日期來證明.違約罰則中一定有明定若買方違約不買的處罰方式,建議您也了解一下!

3.若沒寫,當然建商也無法證明已把合約給您審閱五日以上,請消保官處理起來也比較快

4.把您的所簽的合約跟內政部版本對對看,看建商的版本有沒有違反公交法的地方(如:一定要二次施工,房屋面積找補....),一併告知消保官,這樣在談時建商可能比較會讓步!

這種事很煩,非經歷過的人很難了解其痛苦,也破壞了買屋的好心情,加油啦!祝您順利解決!
回覆者:liupatty 發表數:36 IP:61.31.131.* 2005-02-26 15:00:15
我的經驗是
看見工地樣品屋未付訂但與售屋小姐談及可接受房價樓層,她並送交空白契約範本及其他房屋配置配備一些資料,我要回去了解,但最後建商未同意我的出價,我即丟棄資料,隔2周後售屋小姐談及已經尾聲,可能成交我的出價,但非先前樓層,是更高樓層,請我們再度看看景觀,不巧當天有欠周詳考慮糊里糊塗付訂簽約,隔日就感覺不妥需再研參考,售屋小姐就說尾聲且說是同意你價不可拖長要隔日付開工款,否則會沒收,
其實下訂金到簽約需有5日期間,先前給空白契約範本
,應該作參考了解且雙方未訂,如何審閱,更非原樓層1950消保官也說有待了解,我僅覺得太衝動,但建商也不可在人猶豫不決一直push,目前與建商談判中
請教你的解決如何下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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